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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5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发布日期:2024-12-31

采集时间:2025-11-10 17:26:15

中国商务部
文档内容
首页>政策发布>部令公告来源:安全与管制局类型:原创2024-12-31 18:00发布2025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发布单位】安全与管制局【发布文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7号【发文日期】2024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和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29号令(《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务部、海关总署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予以公布。进口经营者进口放射性同位素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生态环境部审批后,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凭证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商务部、海关总署2023年第66号公告公布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同时废止。商务部   海关总署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pdf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消费品以旧换新商务帮扶提振消费专项行动 政策集成和综合解读专栏优化营商环境-国际贸易专题外贸促进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外资企业问题诉求收集办理《共同梦想》“一带一路”故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措施丝路电商——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运行与流通发展服务平台2024年度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中日经济高层对话农产品贸易专题出口商品技术指南